关于张宪春同志拟推荐评审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公示
张宪春,男,汉族,1966年7月出生,山东郓城人。1988年7月毕业于菏泽供销学校计统专业,同年7月分配到国营山东菏泽棉纺织厂(后改制为菏泽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)财务处工作,一直从事财务工作,1993年11月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,1994年通过考试成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本科班学员,经济管理专业,并于1996年12月毕业,取得本科学历。
1999年7月菏泽棉纺织厂改制后,被聘任为菏泽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职务,2014年4月至今被聘任为菏泽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。2017年9月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,取得合格成绩。经公司评审认定,张宪春同志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
在公示期间内,广大职工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公司总经办反映。
公示时间从2018年01月03日起至01月10日。
来信地址:山东省菏泽市黄河东路3300号(银河纺织公司总经办)
邮编:274016 举报电话:0530-5150755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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